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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相似侵權行為應該如何界定
許多不發(fā)商家為了沾上知名企業(yè)的名企選擇注冊相似商標,殊不知使用相似商標其實是一種侵權行為。商標相似如何認定,而其侵權行為又將怎樣界定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吧。
對商標相似侵權行為認定:“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之間在視覺上基本上沒有差別;“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形成的商標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的主體形狀、色彩組合近似,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同時使用,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或者誤認為該侵權商標的商品為原注冊商標商品有特定聯(lián)系。
相同或相似商標的認定原則為: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份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狀態(tài)下分別進行;
3、判定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商標的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規(guī)定了五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該條又可分成四種商標侵權的形式:
(1)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屬于同一種類。
(2)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
(3)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標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屬于同一種類。
(4)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類似。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下列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1)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2)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關于商標相似侵權行為的界定已在上述文章進行詳細解說,如果你對此還不清楚,請咨詢在線客服,或者致電我們的專業(yè)人士為你免費講解。
對商標相似侵權行為認定:“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之間在視覺上基本上沒有差別;“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形成的商標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的主體形狀、色彩組合近似,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同時使用,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或者誤認為該侵權商標的商品為原注冊商標商品有特定聯(lián)系。
相同或相似商標的認定原則為: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份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狀態(tài)下分別進行;
3、判定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商標的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規(guī)定了五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該條又可分成四種商標侵權的形式:
(1)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屬于同一種類。
(2)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
(3)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標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屬于同一種類。
(4)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類似。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下列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1)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2)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關于商標相似侵權行為的界定已在上述文章進行詳細解說,如果你對此還不清楚,請咨詢在線客服,或者致電我們的專業(yè)人士為你免費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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