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財務知識 > 商標轉讓有哪些情況是無效的
商標轉讓有哪些情況是無效的
擁有獨特性的商標相信是不少公司的追求,但是注冊商標需要花費高額的時間成本,選擇已注冊的商標轉讓到自己名下是個明智的選擇。然而在轉讓過程中需留心,商標轉讓也會出現無效的現象。下面就跟隨小編來了解一下商標轉讓無效的情況有哪些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是,以下幾種情況下的商標轉讓行為無效:
1、商標注冊證失效。這類情況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并在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2、轉讓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注冊商標是經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擅自進行變更的注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保護。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注冊人的名稱、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的特征,是確定注冊商標專有權所有者的重要依據,不得隨意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受法律保護。
4、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可能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消費者可能將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商品聯系起來。在注冊商標轉讓時,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誤認。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誤認,法律規定: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沒有一并轉讓的。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容易給消費者造成混淆與誤解,喪失保護商標專有權的意義。因此,法律規定,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關于商標轉讓無效的情況已在上述文章進行詳細解說,如果你對此還不清楚,請咨詢在線客服,或者致電我們的專業人士為你免費講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是,以下幾種情況下的商標轉讓行為無效:
1、商標注冊證失效。這類情況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并在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2、轉讓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注冊商標是經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擅自進行變更的注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保護。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注冊人的名稱、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的特征,是確定注冊商標專有權所有者的重要依據,不得隨意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受法律保護。
4、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可能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消費者可能將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商品聯系起來。在注冊商標轉讓時,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誤認。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誤認,法律規定: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沒有一并轉讓的。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容易給消費者造成混淆與誤解,喪失保護商標專有權的意義。因此,法律規定,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關于商標轉讓無效的情況已在上述文章進行詳細解說,如果你對此還不清楚,請咨詢在線客服,或者致電我們的專業人士為你免費講解。
立華星財務目前全國各地均有分公司以及合作機構辦理各種財稅業務,我司業務涵蓋: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商標注冊,工商變更,進出口權,出口退稅代辦等多元化業務,如有需要可撥打電話18820806866(微信同號),或點擊【在線咨詢】。

猜你喜歡
- 商標爭議和商標異議哪個嚴重 (0) (2012)
- 比較商標異議程序和商標無效程序區別 (0) (2173)
- 工商變更后要辦理商標變更嗎 (0) (2599)
- 商標注冊,彩色OR黑白誰是最優選擇 (0) (3753)
- “商標撤三” 攻略大全! (0) (3420)
- 侵害商標權案例講解 (0) (3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