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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稅務機構改革筑牢國家治理基礎
據立華星財務,近日,中央審議通過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規定,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并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級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這次稅務機構改革,既涉及稅收管理制度的進一步理順,也涉及稅收職能職責的進一步優化,同時涉及多方利益的調整,必將載入新中國稅收發展史冊,譜寫新時代稅收事業發展新篇章。
此次稅務機構改革,體現出加強黨對稅收工作的全面領導、優化配置稅收職責、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關系,是“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重大舉措。
其一,深化稅務機構改革,是夯實國家治理基礎的重要舉措,是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新定位的重大制度安排,將其納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中部署,彰顯出稅務機構改革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足夠分量和應有地位,顯著提升稅收服務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其二,包括稅務機構改革在內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通過,體現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是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深化稅務機構改革,順應了社會關注和人民意愿,擁有廣泛民意基礎。同時也必將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納稅繳費服務,增加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其三,深化稅務機構改革,與“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可以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提高企業的稅費遵從和增強稅費確定性,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助力開道。
其四,深化稅務機構改革,著力解決了稅務機構設置不夠科學、職責交叉和效能不高等問題,破解了現行兩套征收機構并存所帶來的諸多弊端,也順應了稅制改革深入推進和現代財稅體制構建的需要,將極大提高稅收征管質效,推動稅收征管模式創新發展,必將筑牢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的財力保障基礎。
其五,《改革方案》確立了稅務機構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從黨的建設、干部管理、機構編制管理、業務收入管理、經費保障體制、構建稅收共治格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明確了央地稅務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重要內涵,優化了稅務系統黨的領導組織架構,既是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國地稅機構改革各方面,也是重塑稅務系統黨的領導體制機制,為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和稅收事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筑牢國家財力可持續增長根基
伴隨著近日稅務機構掛牌的平穩有序、圓滿完成,標志著深化稅務機構改革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為后續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縱深推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辦稅避免了“兩頭跑”,不需要再接受兩頭管、兩頭查,不再會出現標準打架、無所適從,納稅的確定性明顯增強,有效降低了納稅遵從成本,提升納稅獲得感。
按照《改革方案》的規定,逐漸把非稅收入也納入稅務納稅征管體系,稅收和非稅收入將統一由稅務部門組織征管。原來稅收之外的諸多收費項目分散在各個部門組織征繳的,其規范性較差、隨意性較大、確定性不強等,社會各界一直反映強烈,改革呼聲很高。將非稅收入統一歸口由稅務機關征繳,將使非稅收入的征管在制度層面更具規范性,在執行層面更具剛性,為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范收入分配奠定基礎。
隨著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合并順利完成,逐步推進非稅收入劃轉,對稅務部門構建新型稅費征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業務平臺統一,將徹底解決原有的兩個部門信息整合利用效率問題,“金稅三期”系統的整合力度將會極大增強。同時將非稅收入納入征管系統,有助于形成全國統一的覆蓋涉稅與非稅征管和風險管控平臺,稅務部門掌握的數據資源更加豐富了,對組織涉稅收入、非稅收入形勢的研判,乃至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分析,都具備了足夠的基礎數據支撐。
可以說,稅務部門的聚財能力增強了,國家財力的保障性作用得以提升,筑牢了國家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
助力提升國家稅收治理水平
當前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是一場觸及利益、觸及靈魂的國家治理的重大變革,任何領域或層面的改革都必須堅持以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為目標,著力提升國家各個方面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早在2015年10月中央下發的《方案》就明確指出,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確定了新時代稅收的戰略定位,也為深化稅收各方面改革指明了方向。
此次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納入到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層面統籌謀劃,從著眼于發揮好稅收治理的支柱性地位的戰略高度有序推進,著力在重塑稅收征管新體制的構造上下功夫,打造適應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稅收治理模式。
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涉及權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覆蓋稅收治理領域的各個方面,構成一項結構復雜、關聯緊密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統籌性設計方案、漸進式改革路徑、穩步性有序推進的基本思路,正確處理好近期改革與長遠規劃、整體設計與分步實施、頂層設計與問題導向、機構整合與職責優化的關系,切實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和體制保障。
為構建現代財政制度“保駕護航”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以國稅地稅機構合并為核心的現代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是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的基礎性工程。對于構建科學完備的財稅體制,充分調動中央與地方的積極性,提升國家治理水平,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序推進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必將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能力建設水平,為國家財政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奠定良好的體制機制基礎,為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征管保障。
比如,營改增試點改革這一“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舉措,不僅極大增強了稅收制度供給質量,顯著提升了稅收治理的制度支撐基礎,而且也直接觸動了既有的稅收征管格局,體現出稅收征管順應稅制改革之需,從而助推了目前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的全面展開。
再比如,以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等為主要內容的直接稅改革將是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核心內容。而直接稅改革涉及的計稅收入和財產,流動性強,分布不均衡,單純依靠原有的地方稅務機構的征管系統,無法實現有效的稅源監管,這已成為推進直接稅改革的“瓶頸”。原有的國稅地稅征管格局嚴重制約了稅制改革深化和現代財稅制度的構建,如果不能夠有效解決這一征管機制的缺陷,直接稅改革難以推進和全面展開。因此,深化稅制改革與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必須相向而行,有機結合,才能形成改革合力,達到預期效果。基于此,推進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是順應稅制改革深化的必然選擇,唯如此,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征管對稅制改革落地實施的“保駕護航”作用。
最后,筆者想說,國家經濟發展越來越好,稅務改革也勢在必行,現階段,深化稅務機構改革也在重要規劃中!希望經濟前景更好,展望未來!
此次稅務機構改革,體現出加強黨對稅收工作的全面領導、優化配置稅收職責、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關系,是“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重大舉措。
其一,深化稅務機構改革,是夯實國家治理基礎的重要舉措,是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新定位的重大制度安排,將其納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中部署,彰顯出稅務機構改革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足夠分量和應有地位,顯著提升稅收服務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其二,包括稅務機構改革在內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通過,體現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是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深化稅務機構改革,順應了社會關注和人民意愿,擁有廣泛民意基礎。同時也必將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納稅繳費服務,增加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其三,深化稅務機構改革,與“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可以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提高企業的稅費遵從和增強稅費確定性,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助力開道。
其四,深化稅務機構改革,著力解決了稅務機構設置不夠科學、職責交叉和效能不高等問題,破解了現行兩套征收機構并存所帶來的諸多弊端,也順應了稅制改革深入推進和現代財稅體制構建的需要,將極大提高稅收征管質效,推動稅收征管模式創新發展,必將筑牢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的財力保障基礎。
其五,《改革方案》確立了稅務機構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從黨的建設、干部管理、機構編制管理、業務收入管理、經費保障體制、構建稅收共治格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明確了央地稅務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重要內涵,優化了稅務系統黨的領導組織架構,既是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國地稅機構改革各方面,也是重塑稅務系統黨的領導體制機制,為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和稅收事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筑牢國家財力可持續增長根基
伴隨著近日稅務機構掛牌的平穩有序、圓滿完成,標志著深化稅務機構改革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為后續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縱深推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辦稅避免了“兩頭跑”,不需要再接受兩頭管、兩頭查,不再會出現標準打架、無所適從,納稅的確定性明顯增強,有效降低了納稅遵從成本,提升納稅獲得感。
按照《改革方案》的規定,逐漸把非稅收入也納入稅務納稅征管體系,稅收和非稅收入將統一由稅務部門組織征管。原來稅收之外的諸多收費項目分散在各個部門組織征繳的,其規范性較差、隨意性較大、確定性不強等,社會各界一直反映強烈,改革呼聲很高。將非稅收入統一歸口由稅務機關征繳,將使非稅收入的征管在制度層面更具規范性,在執行層面更具剛性,為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范收入分配奠定基礎。
隨著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合并順利完成,逐步推進非稅收入劃轉,對稅務部門構建新型稅費征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業務平臺統一,將徹底解決原有的兩個部門信息整合利用效率問題,“金稅三期”系統的整合力度將會極大增強。同時將非稅收入納入征管系統,有助于形成全國統一的覆蓋涉稅與非稅征管和風險管控平臺,稅務部門掌握的數據資源更加豐富了,對組織涉稅收入、非稅收入形勢的研判,乃至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分析,都具備了足夠的基礎數據支撐。
可以說,稅務部門的聚財能力增強了,國家財力的保障性作用得以提升,筑牢了國家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
助力提升國家稅收治理水平
當前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是一場觸及利益、觸及靈魂的國家治理的重大變革,任何領域或層面的改革都必須堅持以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為目標,著力提升國家各個方面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早在2015年10月中央下發的《方案》就明確指出,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確定了新時代稅收的戰略定位,也為深化稅收各方面改革指明了方向。
此次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納入到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層面統籌謀劃,從著眼于發揮好稅收治理的支柱性地位的戰略高度有序推進,著力在重塑稅收征管新體制的構造上下功夫,打造適應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稅收治理模式。
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涉及權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覆蓋稅收治理領域的各個方面,構成一項結構復雜、關聯緊密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統籌性設計方案、漸進式改革路徑、穩步性有序推進的基本思路,正確處理好近期改革與長遠規劃、整體設計與分步實施、頂層設計與問題導向、機構整合與職責優化的關系,切實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和體制保障。
為構建現代財政制度“保駕護航”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以國稅地稅機構合并為核心的現代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是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的基礎性工程。對于構建科學完備的財稅體制,充分調動中央與地方的積極性,提升國家治理水平,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序推進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必將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能力建設水平,為國家財政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奠定良好的體制機制基礎,為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征管保障。
比如,營改增試點改革這一“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舉措,不僅極大增強了稅收制度供給質量,顯著提升了稅收治理的制度支撐基礎,而且也直接觸動了既有的稅收征管格局,體現出稅收征管順應稅制改革之需,從而助推了目前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的全面展開。
再比如,以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等為主要內容的直接稅改革將是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核心內容。而直接稅改革涉及的計稅收入和財產,流動性強,分布不均衡,單純依靠原有的地方稅務機構的征管系統,無法實現有效的稅源監管,這已成為推進直接稅改革的“瓶頸”。原有的國稅地稅征管格局嚴重制約了稅制改革深化和現代財稅制度的構建,如果不能夠有效解決這一征管機制的缺陷,直接稅改革難以推進和全面展開。因此,深化稅制改革與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必須相向而行,有機結合,才能形成改革合力,達到預期效果。基于此,推進國稅地稅機構合并改革,是順應稅制改革深化的必然選擇,唯如此,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征管對稅制改革落地實施的“保駕護航”作用。
最后,筆者想說,國家經濟發展越來越好,稅務改革也勢在必行,現階段,深化稅務機構改革也在重要規劃中!希望經濟前景更好,展望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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