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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納稅申報中的殘保金你了解嗎
企業在經營生產過程中都要根據國家的規定,繳交一定的稅費。我國法律也規定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但是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依據是有過法律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關乎企業利益殘保金你了解嗎?下面和立華星財務一起來見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來龍去脈。
1、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政策依據: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具體比例。
《殘疾人就業條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2、哪些企業可以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安排殘疾人比例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符合當地規定標準的企業不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
二、殘保金計算方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1、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怎么確定?
職工人數是年度平均職工人數。計算方法如下
月職工人數=(每月月初職工人數+當月月末職工人數)/2
年職工人數=每月職工人數之和/12
※用人單位職工是指用人單位的在編人員、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
※計算時,職工人數不包含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
※錄用殘疾人職工,是指企業在編人員或依法與之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的殘疾人員,向其支付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社會平均工資、且按規定足額為其繳納社保;
※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已安置殘疾人的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到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就業服務機構申報錄用殘疾人的信息,未申報的不計入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3、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怎么確定?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2018年繳納2017年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上年”是指2017年。
三、殘保金申報及賬務處理
殘疾人保障金應當由企業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由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配合稅務機關征收。
企業計提殘保金時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繳納時作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四、企業安置殘疾人的稅收優惠
1、支付殘疾人的工資符合條件,可以加計100%在稅前扣除;
2、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安置殘疾人滿足其他條件的,每安置一位殘疾人可限額退還繳納的增值稅;
3、安置殘疾人達到職工人數總額規定標準的,不需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達到標準的,可以免征或減征土地使用稅;
立華星財務小編在上文就關乎企業利益殘保金做了詳細的介紹,在上文就哪些企業要交殘保金(優惠)、殘保金計算方法、殘保金申報及賬務處理這幾個方面做了詳細的解答,你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來立華星財務咨詢,立華星財務將有專業人員為你解答。
1、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政策依據: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具體比例。
《殘疾人就業條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2、哪些企業可以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安排殘疾人比例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符合當地規定標準的企業不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
二、殘保金計算方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1、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怎么確定?
職工人數是年度平均職工人數。計算方法如下
月職工人數=(每月月初職工人數+當月月末職工人數)/2
年職工人數=每月職工人數之和/12
※用人單位職工是指用人單位的在編人員、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
※計算時,職工人數不包含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
※錄用殘疾人職工,是指企業在編人員或依法與之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的殘疾人員,向其支付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社會平均工資、且按規定足額為其繳納社保;
※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已安置殘疾人的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到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就業服務機構申報錄用殘疾人的信息,未申報的不計入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3、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怎么確定?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2018年繳納2017年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上年”是指2017年。
三、殘保金申報及賬務處理
殘疾人保障金應當由企業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由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配合稅務機關征收。
企業計提殘保金時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繳納時作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四、企業安置殘疾人的稅收優惠
1、支付殘疾人的工資符合條件,可以加計100%在稅前扣除;
2、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安置殘疾人滿足其他條件的,每安置一位殘疾人可限額退還繳納的增值稅;
3、安置殘疾人達到職工人數總額規定標準的,不需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達到標準的,可以免征或減征土地使用稅;
立華星財務小編在上文就關乎企業利益殘保金做了詳細的介紹,在上文就哪些企業要交殘保金(優惠)、殘保金計算方法、殘保金申報及賬務處理這幾個方面做了詳細的解答,你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來立華星財務咨詢,立華星財務將有專業人員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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