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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印花稅的納稅人有哪些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征收印花稅。那么,股票印花稅的納稅人有哪些?股票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少?印花稅的征收對象有哪些?下面,立華星財稅網為大家介紹。
股票印花稅的納稅人有哪些
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于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于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股票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少
印花稅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這使它自然而然地成為政府調控市場的工具。深圳市政府在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后半年不到的時間內,改單向征收買賣雙向征收6‰ 的交易印花稅,以平抑暴漲的股價。1991年10月,鑒于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后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1997年5月9日,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股票交易印花稅由3‰上調至5‰;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收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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